文/池金代(砂拉越华人年议会会长)
有没有听见过父母对儿女们说:“孩子啊,你们赚钱,自己用就可以了,不需要给爸爸妈妈;因为爸爸妈妈自己有钱。反正你们的薪水又少,花费又多,有很多贷款需要还,很多生活费需要担当,很多儿女需要养育……”
请问各位,这样的话对儿女们讲,可以吗?这样的话合不合乎圣经的教导呢?
主耶稣在马可福音第七章里头责备法利赛人和文士:
“10摩西说:‘当孝敬父母’,又说:‘咒骂父母的,必治死他。’ 11你们倒说,人若对父母说:‘我所当奉给你的,已经做了各耳板’(“各耳板”就是“供献”的意思), 12以后你们就不容他再奉养父母。 13这就是你们承接遗传,废了神的道!你们还做许多这样的事。” (马可福音七10-13)
主耶稣教导我们孝敬父母,一定要奉养父母,我们不可以对父母说:“我给你们的钱已经给了上帝,没有钱给你们了。”
儿女把钱给父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是孝顺父母的具体表现。
有一次探访年老的阿母,她抱怨说:“我的儿子真是不孝顺啊!”我问她:“阿母啊,你的儿子怎样不孝顺啊?”她清楚的表达:“他一分钱都没有给我啊?真不孝啊,真不孝!”
另外一位老人家说:“我的女儿真是孝顺我啊!”我问:“哦,太好了,她怎样孝顺你啊?”“她每个月给我三百块钱哪!”她洋洋得意的回答。
你看,钱是具体的孝顺表达。但是,给钱不一定是孝顺,因为没有甘心的给,也没有感恩的给。不给钱呢?不给钱就是表达不孝顺。给钱呢?要甘心的给,感恩的给,这就是孝顺的表现。
拥有宇宙万物的上帝,祂不缺乏任何东西,经上说:“10因为树林中的百兽是我的,千山上的牲畜也是我的。11山中的飞鸟我都知道,野地的走兽也都属我。12我若是饥饿,我不用告诉你,因为世界和其中所充满的都是我的。” (诗篇五十10-12)
但是上帝并没有告诉我们说不用给祂了,祂反而对以色列人说:“……你们要将当纳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仓库,使我家有粮,以此试试我,是否为你们敞开天上的窗户倾福于你们,甚至无处可容。”(玛拉基书三10)
上帝也对你我说:“各人要随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难,不要勉强,因为捐得乐意的人是神所喜爱的。”(林后九7)我们要捐钱,而且要捐的甘心乐意。
各位父母,我们不需要比上帝更伟大,所以千万不要对孩子说:“爸妈有钱,不必给我们了。” 让孩子们学习具体的孝顺吧!
各位儿女,如果你的父母对你说:“爸妈有钱,不需要给我们了。”你要怎样回应呢?你还是要按时给他们钱,表达你对他们的孝敬,具体的孝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