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牧师,基督徒对同居的定义是什么?住在同一个屋檐下可是不同房可以吗?
解答:
从创造主设立婚姻的旨意来看(参创世记2章18-25节),“同居”的定义应该是:一对在神圣又合法之婚约中的男女,委身同住同生活,同心同行,同甘共苦,一生一世。在婚后,这一对男女继续谈情说爱,且享受性爱关系中所带来的深度亲密感和满足感。当冲突或摩擦发生时,他们会用心谦和的处理,愿意了解彼此的期待和要求,并彼此认罪,互相饶恕,正如上帝饶恕了他们的罪一样;当人生的风浪来临时,他们会支持和帮助对方,直到雨过天晴,协力建立稳定美满的家庭,荣神益人。
在基督教的结婚典礼里,新郎和新娘彼此立婚约的话清楚地描绘了基督徒的“同居”观:“我愿意娶她/嫁他,从今以后,无论安乐困苦,丰富贫穷,有病无病,我都敬爱她/他,保护她/他,专一于她/他,终身与她/他同居”(take
从以上的定义来看,基督徒应拒绝跟从婚前同居试婚的潮流,也应避免与丈夫或妻子以外的异性同住一个屋檐下,当然,更不用说与异性(如男/女朋友,甚至未婚夫或未婚妻)同房不同床的事了。基督教的信仰要求信徒在人前和人后都“行事为人要像光明的子女,而光明所结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公义、诚实”(以弗所书5章8-9节),并且“要逃避少年的私欲,同那清心祷告主的人追求公义、信德、仁爱、和平”(提藦太后书2章22节)。我们这样谨慎的生活,慎重的看待与异性的来往,其中一个最重要的目的就是“无可指责,叫那反对[基督教信仰]的人,即无处可说我们的不是,便自觉羞愧”(提多书2章8节)。基督徒不要绊倒人,亦不要让身边的人有话柄论我们的不是,羞辱了上帝的圣名。基督徒决心为将来或现在的终身配偶守(身体与名誉上的)贞洁。
有人说,“我与我女朋友一起去旅行(或一起住),为了省钱,租一个房间,我们不同床,我睡地板,她睡床铺,我们是清白的,对得起良心,上帝也知道…。”很可惜,持这种见解的人不明白,所做所为光明与否,不但在乎过不过得了自己的良心那一关,也在乎别人怎么看。圣经说:“我们留心行光明的事,不但在主面前,就在人面前也是这样。”(哥林多后书8章21节)
我的结语是:恋爱中的男女要同居,须等婚后(指法律上已注册,也已在上帝和众人面前行婚礼之后);在外地深造或工作的主内弟兄姐妹们,也应避免男女集体同住一个房子,即使弟兄们与姐妹们是分开睡不同的房间,试问,有时只剩孤男寡女的时候,干柴烈火的试探岂不是很大吗?主耶稣的教导是:“不叫我们还见试探!”(马太福音6章13节)机警的品格(alertness)强调:“我要在试探来到之前就选择做对的事。”
文章作者:刘世尧牧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