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牧师,我家的团圆饭若是有祭过祖先的,我可以吃吗?
解答:
这是非常争议的课题。初期教会基督徒在日常生活中也面对类似的挑战。当时的外邦世界多有庙宇偶像,有吃有喝的各样社交活动也多在庙中进行,甚至在市场上所卖的肉类也都祭过偶像。故此,基督徒要作的抉择包括:去不去;吃不吃;买不买。
外邦的使徒保罗在新约哥林多前书8-10章就曾详细讨论这题目,并教导信徒们如何应对。保罗所提出的重要概念和原则至少有以下七个:
一, 不要因为有独一真神的信仰和知识而自高自大,放胆无所不吃(8章1-6节, 8节);
二, 唯有爱心能造就人,也就是,要注意身边有些基督徒的良心接受度比较“软弱”,即来自拜偶像背景的他们比较敏感,他们认为吃祭偶像之物会沾污自己,因此,为了不绊倒他们,那些信心尺度比较大的基督徒要节制,虽然偶像算不了什麽,却为了主内弟兄姐妹的缘故“永不吃肉”,即不吃祭过偶像的肉(8章7-13节);
三, 凡所行的,都是为基督福音的缘故,为要与人同得这福音的好处(9章23节);
四, 自己以为站得稳的,须要谨慎,免得跌倒;在试探中,信实的上帝一定会为我们开出路,给我们力量去面对(10章12-13节);
五, 祭偶像之物实际上是祭鬼灵的,所以基督徒不可一口喝两个杯,即记念主耶稣十架受死的圣餐杯和鬼的杯,上帝的儿女“不能吃主的宴席,又吃鬼的宴席”(10章20-22节);
六, 不知者不罪,若被告知,就不明知故犯(10章25-29节);
七, 或吃或喝,无论作甚麽,都要为荣耀上帝而行(10章31节)。
我的建议是,你仍然可以(也应该)和家人一起预备团圆饭,开心地享受团圆乐,一家亲。在家人祭祖的时候,或呼叫先祖之灵来吃饭时,你不一定要离开,反之,“住在众人中间,充充满满有恩典,有真理”(约翰福音1章14节),你可以用公开的感恩祷告来发挥华人慎终追远的精神和重视家族凝聚力的传统,祷告中具体提到上帝创造和预备先祖的厚恩,且表达你深信先祖的灵魂是在慈爱的天父手中,当然,也不忘为家人和后代求福。在预备团圆饭的过程中,你可以谦和地向父母表达心意,将一些饭菜分别出来,因你不吃祭过之物。因此,在吃团圆饭的时候,你仍和大家一起吃,不过,你是吃没被祭过的食物。
愿主耶稣基督的智慧和平安与你同在,使你享受一家亲,也发光作盐!
(文章作者:刘世尧牧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