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献的迷茫

问题:

牧师,有一些关于奉献的迷茫要问你。我每个月都会十一奉献。而我最近认识一些福音机构,我可以把我的十一奉献放入这些机构吗?有人说不可以。一定要进入教会。有人说可以,因为都是给上帝的。我知道上帝是全能和富有的上帝。我也只是小小的钱。但是,我希望找到一个最合上帝心意的奉献方式。谢谢你。

解答:

我的了解是:圣经吩附上帝的儿女们将所劳力得来的十份之一“全然送入仓库,使上帝的家有粮”(玛拉基书3章10节)。这义务奉献的主要目的有三个:

一, 供养全职在圣殿事奉的利未人和祭司,并维持圣殿的敬拜礼仪(民数记18章21-32节)。
二, 济助贫苦者: “每逢三年,就是十份取一之年,你取完了一切土产的十份之一,要分给利未人和寄居的,与孤儿寡妇,使他们在你城中可以吃得饱足。”(申命记26章12节)
从以上的两大原则来看,我的心得是,卫理公会的弟兄姐妹可将十一奉献纳入“会友捐”(以祝福年议会属下所有传道人的薪金、各部门全职干事和同工的薪金、各样布道宣教事工、社会关怀事工、基督教教育和门训事工、资讯传播事工、家庭婚姻事工等等的发展),也可用来支持福音机构、堂会购买福音车、建堂、神学教育、周济社区中的贫苦者等。只要是支持上帝家里的全职仆人和天国事工在社会中的扩展就好。当然,旧约圣经的记载显示以色列人其实奉献超过十份之一,看看他们要献上的各类祭物就知道了(例如,利未记1-7章)。

我个人的操练是:(1) 十份之一全纳入”会友捐”;(2) 主日崇拜奉献、团契聚会奉献、奉献福音车、建教堂、捐钱给贫苦者等等,都算在十份之一的钱之外。这多年来,我如此学习奉献给上帝和帮助有需要的身边亲友,耶和华都看顾我和我家,没有缺乏。我的操练只供你参考。你在经过祷告和思考后,可以凭信心计划奉献,最重要是甘心乐意(哥林多后书8章1-15节),也不忘记生活中行公义、好怜悯、为人信实(马太福音23章23节)。

文章作者:刘世尧牧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