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字”算不义之财吗?

问题 : 

牧师,何谓不义之财?“万字”算吗?有人分享,这不算是不义之财,而是不劳而获之类的讲解,因为是用正当的钱去买。当中,有罪的只是贪心。请问,当如何讲解不义之财?

 

答:

“不义之财”即以不义之心和不义之法获得的财物。在圣经里,“义”的基本意思包括:

1. “遵照规范”,而这规范,对希伯来人来说,就是上帝自己的属性,如圣洁、良善、公义、信实等;

2. “公平”,用在施行审判上;

3. 慷慨、仁慈、賙济(在旧约中,希腊文的翻译者一共四次把公义译作“怜悯”,在以西结书18 章19,21节; 但以理书4章27节; 诗篇33章5节;还有,在马太福音6章1节,当主耶稣说:“不可将善事行在人的面前”时,有一些抄本写着“不可将你们的公义…”,这显示“公义”在当时流行的意义包括慈悲和賙济);

4. 上帝在基督耶稣里所完成的救恩。

因此,“不义之财”便是不遵照上帝的规范-特别是对上帝和邻舍的圣爱(马太福音22章37-40节)-去获取的财物,甚至包括没有善用财物賙济贫苦者。

万字票是一种数字型彩票游戏。马来西亚卫理公会的社会准则86.3款清楚禁止卫理公会会友买万字票或其他彩票:“赌博危害社会,是道德、社交、经济和灵性生活的死敌,破坏良好的政府。作为一种信仰和爱心行动,基督徒应该远离赌博,并致力服事那些受赌博荼毒的人。对那些染上赌瘾的,教会要鼓励他们接受治疗性的协助,好让他们可以更积极有用的转用精力。教会应当推广正当的个人生活方式与标准,使人无须以赌博包括彩票在内的商业赌博,来作为消遣、逃避、或是作为汇聚公共资金,以作为支持慈善或支持政府用途。”

使徒保罗也提醒说:“那些想要发财的人,就陷在迷惑,落在网罗,和许多无知有害的私欲里,叫人沉在败坏和灭亡中。贪财是万恶之根;有人贪恋钱财,就被引诱离了真道,用许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摩太前书6章9-10节)

故此,即使某人是用“正当的钱”去买万字票,这赌博的行为在上帝眼中仍是不义的。更何况他也自知,“有罪的只是贪心”!雅各不是教导说:“私欲即怀了胎,就生出罪来;罪即长成,就生出死来!”(雅各1章15节)我们需要主耶稣的宝血洁净和破除我们的贪婪之心和赌博的行为,让圣灵掌管我们的心思和行为,神圣纯爱,荣神益人。